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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标题:北京延庆法院12年审理107件环境资源案件
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公布
作为北京首家设立环境保护审判庭的法院,延庆法院开展环境资源专门化审判工作已有12年。4月21日,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发布《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》并公布十大典型案例。
截至2023年3月底,该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共审理环境资源案件107件,其中刑事案件23件,共有40人被作出有罪判决,有私自开山挖砂石非法采矿担刑责的,也有电击捕鱼非法捕捞获刑的,还有人多次故意放火烧林毁生态最终获刑六年半,有人为泄私愤在长城纵火被判三年三个月。
北京延庆法院在2010年率先设立北京市首家环境资源审判庭(时名“环境保护审判庭”),开创了北京法院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先河。
据延庆法院发布的《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》显示,截至2023年3月底,延庆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共审理环境资源案件107件,其中刑事案件23件、民事案件39件、行政案件10件、非诉执行案件35件。
23件刑事案件包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,涉及放火毁林、污染水域、耕地侵占、非法填埋垃圾、危害野生动物、盗掘文物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。其中,放火罪5件,污染环境罪4件,盗掘古文化遗址、古墓葬罪3件,非法占用耕地、农用地罪3件,非法狩猎罪2件,非法捕捞水产品罪1件,投放危险物质罪1件,滥伐林木罪1件,非法采矿罪1件,故意毁坏财物罪1件,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1件。
延庆法院通过切实发挥刑事审判职能,依法对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“重拳出击”,在上述审结的23件刑事案件中,共对40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。在刑罚适用上,主刑方面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(含三年)共13人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上(含一年)至三年共7人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、拘役共18人,免于刑事处罚2人;其中,对9名被告人适用缓刑。
在附加刑方面,对24名被告人处以罚金,金额共计977000元;对6名被告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,金额共计206520元。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,判决7名被告人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资金共计 486265.58元。
另外,在107件环境资源案件中,行政机关申请的非诉执行案件共35件,占案件总数的32.7%,反映出行政机关对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的高度重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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